本會(原財團法人體育運動發展促進基金會)成立於109年3月30日,並於111年11月11日經教育部許可變更名稱為財團法人宏道運動發展基金會,宗旨為結合社會各界之力,創造良好的體育環境,群策群力,促進運動發展,倡導運動風氣,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主要任務為:

(一)倡導全民運動參與,建立熱愛體育運動之文化、創造更多熱愛體育運動之觀眾,帶動觀賞比賽之風氣」。

(二) 結合產官學研媒共同促進體育運動暨相關產業之發展。

(三) 提供政府關於體育運動政策之建言及對策。

(四) 協助相關單位培育國家競技教練、優秀及潛力選手,及國際體育運動事務人才。

(五) 倡導及協助規劃推動企業聯賽,結合資源選手培養、組織企業隊,舉辦賽事活動」。

(六) 推廣體育運動科學之分析研究與運用。

(七) 推動辦理運動經紀人制度,協助保障運動員權益並結合政府、各界與企業對優秀運動員退休後的生涯規劃或照顧之協助。

(八) 加強體育運動組織與運動員之社會參與。

(九) 其他屬於體育運動發展促進相關體育事務。

(十) 其他符合本會設立目的之相關公益性體育運動事務。

本會會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