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計畫說明 

本計畫由財團法人體育運動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簡稱運促會)提出,配合我國四級運動人才培訓體系,期望搭配企業界投入資源,長期培訓具備潛力之優秀運動員。目標以具備運動能力、心理素質、生理發展等面向之潛力優秀選手為對象,進行個案式管理,及早從運動員養成過程中提供各項訓練需求協助。 

貳、 贊助名額 

一、 贊助運動種類共10種:羽球、桌球、射擊、射箭、田徑、舉重、游泳、體操、跆拳道及女子拳擊。 

二、 贊助對象共分個人選手(60位)與團隊(60個):詳見附表一 

(一) 高中:個人選手50位。 

(二) 國中:個人選手10位,團隊30個。 

(三) 國小:團隊30個。 

參、 贊助內容 

一、 個人選手:高中選手依訓練計畫每人最低12萬元,國中選手依訓練計畫每人最低10萬元。 

二、 贊助團隊:每一團隊10萬元。 

三、 其他贊助項目:包括運動傷害防護與物理治療、運動營養諮詢、運動心理諮詢、運動醫學諮詢與補助、運動科學、運動技術(教練)及導師輔導等。 

肆:申請資格 

一、個人選手:高級中等學校2年級(含)以下學生。

三、 團隊:國民中、小學學校。 

伍、遴選基準 

一、 個人選手 

(一) 依據106、107與108學年度參加全中運及各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全國性正式錦標賽賽會成績, 109年計畫採計各運動種類主要參考賽事與其成績配分如附表二。 

(二) 訓練計畫:選手入選後提供,如附表五 

二、 團隊項目 

依據106、107與108學年度參加全中運及各單項運動協會辦理之全國性正式錦標賽賽會成績。109年採計各運動種類主要參考賽事與其成績配分如附表二,團隊(績優學校)包含競賽成績與選手銜續訓練績效。 

三、 以上資料皆由線上填報,由系統計分。 

陸、遴選程序 

一、 初選:由各單項運動委員會小組提出建議名單。 

二、 決選:由運促會會議決選。 

三、 體能檢測:進入決選個人選手須至指定大學進行體能檢測(差旅費由本會補助) 

柒、進退場機制 

一、進場:完成遴選程序者,由本會贊助上述經費與資源。 

二、退場:贊助期滿或經運促會會議決議者。 

捌、贊助經費使用原則 

本贊助經費之使用,採自主管理為原則,預算由選手、教練與導師共同討論並經導師核定。經費使用之項目,以下列項目為範圍: 3 

一、 參賽旅運費。 

二、 移地訓練費。 

三、 運動專業營養補充品。 

四、 競賽裝備費。 

五、 訓練器材費,包括運動傷害防護用品費。 

六、 體能教練及陪練員等訓練相關人事費 

前項使用項目,應以選手所必要者為限。 

玖、受贊助選手與團隊配合事項 

一、 上傳參加重要賽會(例如申請表中之賽會)成績及照片至本會選手資料庫,以利製作選手學習歷程檔案。 

二、 參加賽會時,在大會規則允許之狀況下,於競賽服裝露出本會Logo。 

三、 與導師討論運用贊助經費計畫,知會導師申請其他贊助項目情形。 

四、 至少參加一次本會辦理之座談活動 ,以利了解贊助事項執行情形及贊助是否適當,參加座談會之差旅費由本會補助。 

五、 參加期末本會辦理之成果發表會,差旅費由本會補助。 

六、 配合本會相關行政事務辦理。 

拾、申請時間:65日起至109725日。 

拾壹、線上報名網址:

https://twnsdpa.org.tw/apply-form/ 

運動菁英育才計畫專案辦公室
計畫承辦人:廖小姐
連絡電話:02-2321-9568
連絡電話:02-2321-9818
傳真電話:02-2321-2968
Email: twnsdpa@gmail.com
地址:108 臺北市萬華區艋舺大道101號2樓 (近龍山寺捷運站2號出口、萬華火車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