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目的:
鼓勵基層學校運動教練發掘並培育運動人才,落實向下紮根培訓體系,提升運動競技水準。
貳、 主辦單位:
財團法人體育運動發展促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
參、 獎助組別與名額:
國小組6名、國中組8名、高中(職)組6名,共20名。各組如有缺額得從缺或流為其他組別獎助。
肆、獎助金額 :
每名新臺幣伍萬元整。
伍、申請資格:
凡服務於高級中等以下各級學校之教師或運動教練,最近5年擔任教練工作達3年以上,現仍實際指導學校田徑、游泳、體操、桌球、羽球、跆拳道、射擊、射箭、舉重、女子拳擊等個人運動種類選手。
陸、評分基準如下:
一、 指導之選手獲得下列獎項或事蹟之一者:賽會名稱如附件(p.3-4)。
二、 指導之選手入選本基金會年度運動菁英育才計畫者。
三、 指導之選手畢業後升學持續接受訓練並參加全國性或國際運動競賽者。
四、 參加本基金會主辦之講習、座談等活動或其他機關(團體)舉辦之教練實務進修者。
五、 為選手建立健康訓練環境及自認可獲獎之具體事蹟。
柒、申請規定:
一、申請期限:109年10月6日至10月23日。
二、每位申請者只能申請一獎助組別。
三、 檢附證明文件:
- 學校在職服務及擔任教練證明。
- 指導任職單位或國家代表隊選手參加比賽獲獎證(獎狀或成績證明,正、影本均可)。
- 最近3年指導選手參加比賽證明(競賽秩序冊或其他足以證明之文件,正、影本均可)。
- 指導之選手畢業後升學持續接受訓練並參加全國性或國際性比賽之相關證明文件。
四、 申請方式: 線上申請(逾期不受理)
報名網址:https://marygeek.io/twnsdpa/apply-form/
本基金會連絡電話02-2321-9568。
捌、審查及頒獎:
經審查確認入圍及獲獎之教練,由本基金會通知並頒發入圍獎狀及獲獎獎助金。
玖、附則:
申請人所填資料或檢附之證明文件如有偽造或不實情事,一經查明,本基金會依法追回已頒之獎助金。